遼寧長安網訊?食品安全,關乎民生,為進一步深化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,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,切實維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,遼寧省市場監(jiān)管局發(fā)布關于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主體責任提醒告知書,就規(guī)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提醒告知如下:
一、嚴禁下列行為
1.嚴禁冒用他人廠名、廠址、商標、標識、生產許可證號等生產食品;
2.嚴禁使用來歷不明或污染物超標原料、非食品原料、回收食品等生產食品;
3.嚴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;
4.嚴禁銷售“三無”“山寨”、超過保質期、腐敗變質、混有異物、摻假摻雜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;
5.嚴禁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等功能或違規(guī)宣稱減肥、降脂、壯陽等功能。
二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
1.畜禽肉類須查驗《動物檢疫合格證明》《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》等;
2.進口食品須查驗海關報關單、入境檢驗檢疫證明;
3.特殊食品(保健食品、嬰幼兒配方乳粉、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)須查驗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;
4.完整留存供貨方資質、進貨票據及合格證明文件(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;沒有明確保質期的,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)。
三、經營過程要遵守下列規(guī)范
1.散裝食品須在容器、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、成分或者配料表,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,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的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內容;
2.應保持經營場所環(huán)境整潔衛(wèi)生,有良好的通風、排氣、防鼠等裝置,食品應避免日光直接照射;
3.食品離墻離地存放,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。一旦發(fā)現不合格食品,應立即停止銷售,并按規(guī)定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,防止問題食品繼續(xù)流通。
4.貯存銷售對溫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,應當具備保溫、冷藏或者冷凍等設備設施,并保持有效運行。
編輯:沙興淼
校對:劉清
責編:梁健
審核:杜洪宇